本公司係依據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定本公司之勞工政策。
勞工與人權
- 禁止使用強逼、擔保(包括抵債)或用契約束縛的勞工、非自願或剝削性監獄勞工、奴役或販賣的人口。
- 禁止使用未滿15歲的員工。
- 労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法令規定上限。
- 支付勞工的薪資福利應符合法令規定。
- 不得以任何殘暴或不人道的方式對待員工。
- 決不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現、種族或民族、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社團成員身份、退伍軍人,受保護的基因資訊或婚姻狀況歧視員工。並不得因此而影響工資、晉升、獎勵和受訓機會等。
- 本公司尊重員工自由結社的權利。
誠信經營
- 在所有商業活動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
- 禁止任何形式接受賄賂、貪汙、敲詐、勒索及挪用公款等行為。
- 尊重知識產權,技術和生產運營的轉讓要妥善保護知識產權,並且應保護客戶資訊安全。
- 本公司遵守合理合法、公平競爭的原則。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公平競爭,公司員工不得採用不適當的或非法的手段獲得他人擁有的保密或專有的競爭資訊。
- 應制定程序,以保護員工和供應商等檢舉者身份的機密性。
- 本公司應對業務往來人員的個人資料保密。遵守與隱私和資訊安全相關的法規要求。